关于开展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2022-2024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12日 + -


关于开展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2022-2024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持续推动晶体行业的转型升级,加强对晶体青年科技人才特别是创新型和复合型青年科技人才的支持和培养,遵循《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管理办法》、《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实施细则》以及《中晶体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学会决定开展第八届青年人才托举工程(2022-2024年度)项目申报及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背景

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旨在探索、创新青年科技人才的选拔机制、培养模式、评价标准,培育造就大批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打造国家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后备队伍,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中国梦的重要人力资源保障。中国科协从2015年开始,每年将围绕世界科技前沿、经济主战场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选拔一批学会(学会联合体),并通过他们对32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进行连续资助培养。项目重点支持青年科技人才自主科研选题、设计,参与高水平国际学术交流,在有影响的国际民间科技组织任职等。项目采用以奖代补、稳定支持的方式,对扶持培养的青年科技人才稳定支持三年,每年资助10万元。

中国晶体学会自2017年以来,共有18名优秀青年人才入选该项目。学会结合学科与产业发展特点,分别对晶体领域创新型青年人才和创业型青年人才进行托举扶持,5年来已取得显著成效。

为了完善晶体青年科技人才发掘、评价与扶持机制,鼓励青年人才创新发展,根据中国科协相关工作部署,中国晶体学会在上年度工作的基础上,拟开展第八届青年人才托举工程(2022-2024年度)项目的青年人才征集工作。

二、申报条件

(一)创新型青年人才

1、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中国晶体学会终身会员;

2、年龄32周岁以下(含32周岁,1990630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可适当放宽1-2岁,需报中国科协同意;

3、取得博士学位(包含在读博士)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4、研究方向不限,具有创新精神和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并在晶体领域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有重要发明或发现者优先考虑;

5、未曾入选本项目或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

(二)创业型青年人才

1、科研一线或企业的中国晶体学会终身会员;

2、32周岁以下(含32周岁,1990630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可适当放宽1-2岁,需报中国科协同意;

3、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4、勇于开拓进取,取得重要工程技术发明或创新,在工程技术革新或推广方面取得一定成就;

5、未曾入选本项目或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

三、评选流程

(一)申报:申请人将电子版申请材料Word+PDF版本(PDF版红色盖章部分以及签字部分应为原版扫描件)提交至指定邮箱,纸质版资料寄送至学会秘书处相关工作人员;

(二)资料审查:学会秘书处将申请材料汇总后进行形式审查,不满足申报资格的将不予推荐进入函审阶段;

(三)函审:由项目专家委员会组织分别对申请人综合能力进行函审并打分排名,同时分别遴选出资助与经费自筹的项目候选名单;

(四)会评答辩:学会将根据项目目标、工作任务及考核指标等内容召开评审会议。评审会采用候选人现场答辩,专家评议的方式进行;

(五)公布名单:学会获得中国科协立项后,根据托举名额公布通过公示的被托举人名单;

(六)立项及签订项目合同:根据科协安排与被托举人签订项目合同;

(七)实施:项目实施及管理根据《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管理办法》、《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实施细则》以及《中国晶体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进行。

四、推荐方式

本项目采用单位推荐及专家联名推荐相结合的推荐方式。

1、单位推荐:学会所属分支机构、地方学会、理事单位或团体会员单位负责人可推荐2名候选人;

2、专家联名推荐:三名专家联合提名,推荐专家需为两院院士、从事晶体行业的同一学科(专业)的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或学会理事,其中至少2位同行专家与被托举人具有相同研究领域,至少1名专家担任导师且每名专家只能提名1名候选人。

五、申报材料

(一)“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候选人申报书;

(二)候选人推荐基本情况表;

(三)项目申报承诺书;

(四)重要奖项获奖证书材料复印件;

(五)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或其他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公开发表的重要论文首页(限5篇);

(七)技术鉴定证书、技术应用证明材料复印件;

(八)其他证明文件等。

六、项目经费使用

项目周期3年(202211-20241231日),列入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2022-2024年度)托举培养对象,中国科协给予每人每年10万元项目经费支持(自筹托举培养对象除外)。

其中,科协项目经费拨付方式由学会秘书处和托举对象共同协商确定(学会秘书处报销或直接下拨到托举对象工作单位)。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托举对象从事课题研究、组织、主持或参与国内外相关学术交流活动、科研成果出版发行等费用。

自筹经费来源于自筹青托申请人所在单位提供,可交由学会管理或自己单位管理。

七、材料报送要求

请于2022731日前将电子版申请材料Word+PDF版本(PDF版红色盖章部分以及签字部分应为原版扫描件)发送至邮箱panm@mail.sysu.edu.cn(邮件标题注明“2022青托候选人材料-候选人单位-姓名);并于85日之前将纸质版《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候选人申报书》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寄送至中国晶体学会,逾期不予接受。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 潘梅

     手机:13724184587

     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东路132号化学与材料综合楼A848

     附件1 “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候选人申报书.docx

     附件2 第八届“青年人才托举项目”候选人推荐基本情况表.xlsx

     附件3 项目申报承诺书.pdf